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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AM 查證服務

透過獨立的查證服務,以確保企業符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中的相關法規

歡迎聯絡我們,詢問CBAM查證服務
什麼是歐盟 CBAM?

歐盟「碳邊境調整機制」(CBAM)旨在確保進口商品與歐盟境內產品負擔相等的碳排放成本,避免「碳洩漏」風險。

關鍵合規重點:

  • 2026年正式實施:CBAM 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進入正式實施階段。自 2026 年起,所有依據「實際碳排數據」提出的 CBAM 申報報告,皆須通過經歐盟認可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查證。
  • 涵蓋產業:第一階段鎖定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、氫氣及電力等高碳排產品,未來將視情況逐步擴大適用範圍。
適用對象與合規責任

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,不論您是出口商或進口商,皆須有相應的合規要求:

  • 非歐盟製造商 / 第三國出口商: 若您生產 CBAM 管轄範圍內的產品(鋼鐵、鋁、水泥、化肥、氫氣及電力等),需提供經由第三方查證的排放報告。這份報告是其歐盟客戶進行申報時,得以採用「實際碳排數值」以降低預設碳費成本的先決條件。
  • 歐盟進口商 / 授權申報人: 凡進口鋼鐵、鐵、鋁、水泥、氫氣、化肥或電力等相關產品者,皆需取得供應商經查證的排放報告,以完成 CBAM 年度申報。商品是否納入管轄範圍,將依據歐盟法規 (EU) 2023/956 附錄一之 CN 編碼進行認定。
TÜV NORD Taiwan CBAM 查證資格說明

TÜV NORD Taiwan目前正依據歐盟 CBAM 規範進行查證機構資格申請,並有系統的同步調整內部程序。我們承諾未來將秉持專業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則履行查證職責。待完成正式授權認可後,即可為企業提供符合歐盟法規標準的全方位CBAM查證服務。

為何選擇TÜV NORD Taiwan提供CBAM 查證服務?
  • 獨立性與專業查證
  • 確保合乎法規要求
  • 提供主管機關與商業夥伴之碳排透明度
  • 降低供應鏈風險
  • 具查證效力之永續佐證

歐盟將於2026年9月開始接受CBAM第三方查證機構的資格申請,此方案乃基於EU ETS的資格。

TÜV NORD 已具備多年執行歐盟(EU ETS 1)與德國國家排放交易系統(nEHS)之查證經驗,嚴格遵守第三方查證機構之獨立性與專業標準。經獨立第三方機構查證之排放報告,是CBAM 申報時採用「實際排放值」之法定前提;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,僅能套用預設值,可能需承擔更高的碳稅成本。

選擇 TÜV NORD,透過客觀、嚴謹之第三方查證服務,能為進口商品提供具公信力之碳足跡數據,符合主管機關與商業夥伴對資訊透明度之要求,有助於企業控管法規合規風險,並以經查證之 CBAM 數據作為永續發展之明確佐證。

TÜV NORD CBAM 報告查證範疇

TÜV NORD 透過客觀嚴謹的查證程序,確保 CBAM 排放報告的數據記錄與計算方式均符合歐盟規範要求。

主要服務範疇包括:

  • 文件完整性審查:檢核佐證資料與數據紀錄之完整性。
  • 計算方法評估:審查CO₂ 排放量計算邏輯與公式的合規性。
  • 數據收集系統審查:檢視企業內部數據採集與管理系統的準確性。
  • 排放數值查證:對報告中所列載之實際排放數據進行客觀查核與驗證。
  • 法規合規性確認:全面評估報告內容是否符合歐盟 CBAM 相關法規標準。

CBAM 申報合規要求

依據歐盟綠色協議「Fit for 55」,納管企業須依規定申報進口商品之碳排放數據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CBAM 已正式邁入正式實施階段(過渡期季度申報已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)。

CBAM 報告必須符合以下要求:

- 年度申報機制: 每年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申報報告。

- 排放數據範疇: 需詳細列舉生產過程中產生之「直接排放」與「間接排放」(如適用之)。

- 第三方查證要求: 申報若採用實際排放數據(非預設值),必須經由合格之第三方獨立機構進行查證。透過 TÜV NORD 提供獨立且透明的CBAM 報告審查與查證服務,企業可以確保自身的排放數據符合歐盟規範,並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紀錄。

- 重要提交時限: 針對 2026 實施首年的排放數據,企業最晚須於2027年9月30日前 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經查證的報告。

CBAM 查證服務流程

1

需求諮詢與簽約 :

企業可透過taiwan@tuv-nord.com提交需求,經確認範疇後簽訂合約,委託執行指定期間之排放數據預先查證

2

文件審查 :

由查證團隊檢視企業所提供之 CBAM 查證相關文件,確認各項資料數據之完整性與準確性。

3

現場稽核 :

由當地查證員與 EU ETS (CBAM)主導查證員執行廠區實地查核,以確保排放數據與現場營運狀況一致。

4

缺失改善與補正 :

彙整查證發現之缺失事項,由企業進行相應之資料修正。

5

獨立審查 :

待所有更正事項完成後,將由查證機構執行獨立審查。

6

核發查證報告 :

通過查證後,您將收到我們出具的查證報告。企業最晚須於 2027 年 9 月前將此報告上傳至歐盟登記系統。

常見問題FAQs

FAQs:

  • CBAM 憑證費用: 由歐盟委員會每週公布,其價格依據歐盟碳交易系統(EU ETS)之即時價格計算
  • 報告編製費用:由生產設施營運商或製造商,於盤查與撰寫 CBAM 碳排放報告過程中所投入之內部資源與作業成本。
  • 第三方查證費用:企業若於申報時選擇採用「實際排放數據」(非官方預設值),委託TÜV NORD 等合格認可機構進行查證之服務費用。

自 2026 年起,CBAM 正式進入強制查證階段,若未採用官方預設值,企業最晚必須於次年盡早提出排放報告,確保其排放數據可以通過獨立查證機構的查證與確認。針對 2026 年度的報告與查證結果,最晚須於 202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提交。
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企業必須每年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一次 CBAM 報告,內容涵蓋進口商品 CO₂ 排放量以及其計算方法的詳細資訊。

企業必須為進口商品提交詳細的 CO₂ 數據,包含以下項目:

  • 現行的監測計畫(英文版)
  • 載明每個製造過程之直接排放,以及間接排放的排放報告(如適用)
  • 生產設施證明文件
  • 製造流程與數據流向說明
  • 前驅物之佐證資料(實際數據或預設值)
  • 前驅物生產設施之檢測報告
  • 數據抽樣計畫

採用實際數據者(未採用預設值),上述文件均須經第三方獨立機構查驗。

我們建議立即與供應商展開溝通,並針對數據提供訂定明確的協議。若申報欲採用實際數據,則每一家供應商均被視為一個獨立的 CBAM 數據提供單位。

EU ETS 規範歐盟本土製造商購買碳權,直接為其 CO₂ 排放支付費用。CBAM 則是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(ETS)的配套措施,要求進口商品承擔對等之碳成本,確保歐盟境內外企業處於公平競爭環境。